2018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兰州新区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增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》,重申作风纪律要求和“十个严禁”,避免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气氛。
通知要求,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通过提早“打招呼”、集体约谈等方法,就双节期间公款使用、公车使用等情况提出明确要求。同时,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,切实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严禁用公款购置、发放、赠送礼品和种种购物卡;严禁用公款走访、送礼、宴请;严禁违规加入同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以种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划定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和违规驾驶公车;严禁组织和加入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、娱乐等运动;严禁接受治理和效劳工具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珍贵物品及宴请等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严禁收支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、吃喝玩乐;严禁加入种种赌博运动。
节假日期间,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抽调相关部分人员建立专门事情小组,对重点工具、重点场合开展监督检查,对发明的查纠“四风”不重视、步伐不得力、效果不明显的部分和单位,实时开展约谈或通报;对节日期间不收敛、不知止、迎风违纪的党员干部,发明一起,查处一起,通报一起,绝不迁就,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通过与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连续发力,切实查纠“四风”突出问题,不绝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,进一步牢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结果。
(兰州新区纪工委 供稿)